公示
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高〔2021〕126号)和学校《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》要求,广大教师积极申报。经学院专家评审,拟推荐《网店运营与管理精品课程》《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理论与实践研究》、《疫情防控视域下大学生制度自信的培育路径研究》等10个质量工程项目(见附件),申报2021年度安徽省级质量工程项目。
现将评审推荐结果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向经济与贸易学院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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