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相关处室:
为全面了解开学以来教学运行情况,加强教学管理,规范教学秩序,进一步促进我校教风、学风建设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,定于第11-13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方式及时间
本次检查以各学院自查为主、学院将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重点督查。检查时间:自查阶段(2019年5月6日至5月19日);督查阶段(2019年5月20日至5月26日)。
二、学院自查(数据统计时间截止于第10周周末)
(一)组织机构
各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教学检查小组,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,负责对本学院教学工作及其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。
(二)检查对象
本学期承担理论课程、实践课程和顶岗实习等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,跨系上课和兼课教师根据其所授课程归属由课程所属学院负责。
(三)检查内容
1、理论教学
(1)检查授课教师教案、讲稿的编写质量,课程教学进度和调停课情况。重点检查新上课(近三年来校工作的教师)、开新课(教师本人第一次上此课)、新开课(全院范围内首次开设的课程)(以下简称“三新”)教师的教学资料。(见表1)
(2)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,重点检查教师作业布置与批改的次数、质量等。(见表2)
2、实践教学
(1)检查实践教学课程标准、授课计划、实训指导书、教案等教学基本文件的齐备情况及质量。重点检查实践教学报告评阅情况,实践教学内容与实践教学课程标准的符合度。(见表3)
(2) 根据《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<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(教职成[2016]3号)的要求,开展以2019届毕业生顶岗实习为重点的实习实训教学与管理情况检查(依托顶岗实习管理平台,检查顶岗实习学生在岗情况、教师指导与巡视情况、专业对口率情况统计、学院顶岗实习制度建设情况、实习协议签订情况统计等)。
重点检查顶岗实习教师指导学生的情况(检查相关资料,统计教师与学生联系次数及实地走访次数)。(见表4)
3、教研活动
重点检查教研室工作计划制定与执行情况,教研活动开展情况(特别是以集体备课等形式开展的专题教研活动)、相关记录及教师出勤情况。(见表5)
4.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
各学院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,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,了解各班级各门课程教学现状,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意见及建议,会后对意见和建议进行及时汇总并整改。
5、教学测评
各学院根据教学进程安排制定可分步实施的教学测评方案,认真组织学生高质量完成对教师的教学测评工作。同时,做好对学生参与教学测评情况的跟踪,确保学生评教工作的有序开展。
6、报告撰写
各学院对各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与统计,在分析相关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完成期中检查报告的撰写工作,并于 5月20日下班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(存在问题及具体整改措施)送交教学质量管理处(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),同时将自查报告及各项检查结果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机电邮-教学质量管理处邮箱(zgc@ahmec.edu.cn)。(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1)
三、学校督查(5月20日-5月26日)
学校组织教学督导对本学期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开展重点督查,主要内容如下:
1、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督查,重点检查各专业本学期课程开设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吻合度。
2、学院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督查,重点检查系部教师教学任务安排情况(含教师基本工作量、代课门数及教学班级数等)。
3、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督查,重点检查各学院顶岗实习工作方案、工作流程、指导教师安排以及指导教师在线指导情况。
具体安排由教学质量管理处另行通知。
四、相关要求
(一)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工作检查,将教学工作检查做实做细。教学检查的过程要有记录、有总结,相关材料作为教学档案保存,为学校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自查和接受省厅复核打好基础。
(二)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,要认真分析原因,积极进行整改。
(三)本次教学检查结束后,各学院自查和学校督查结果将在校园网/教学诊改专栏予以公布,整改措施与建议等重点内容将报送校领导。
附件:
1、报告撰写格式
2、期中教学检查表(1-5)
2019年5月6日